今年武汉市养老保险政策扩面,未参保的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等三类人员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实施近一季度,近万人备案参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操作细则。
去年12月21日,武汉市宣布养老保险扩面,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支农返汉人员等三类人群被纳入保险范畴,预计今年6月30日以前基本完成相关工作。
据估算,武汉市可纳入此项保险的三类人员约为8万。截至3月4日,全市通过身份认定的参保人员为9858人。
本报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析三类人群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操作细则。
工作单位在远城区但户籍所在地在中心城区的,统一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执行中心城区缴费及待遇标准。
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但户籍在远城区的,统一规定在户籍地所在的远城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执行远城区缴费及待遇标准。
原工作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关系隶属省养老局管理的中央在汉、省属单位的,均统一执行中心城区缴费及待遇标准。
上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由各区、各单位报市人社局专班,专班以“业务转办单”和“业务联系函”形式加盖公章后,交由有关区政府专班或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助转办。
超龄人员今年参保
就可领养老金
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后,退休时间统一确定为去年12月31日,从今年元月开始就可领取养老金。中心城区超龄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为710元,远城区为568元。待遇水平相当于目前武汉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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