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退休”推行后,没有受到普遍青睐。究其原因,且不论企业本身是不是有“需要”,愿意不愿意,即使企业职工自身也各有想法。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更加愿意一边领取养老金,一边还能在外找到机会发挥“余热”。不少普通企业职工,有的在职工资低,有的退休前后收入差距不大,自然就不会对柔性退休感兴趣。
由于“柔性退休”政策只涉及企业,所以效果也受到相当限制。
延时须法制突破和保障
“要普遍延迟退休年龄,维持养老金可持续性。”胡苏云表示,这需要“有法制、制度上的突破和支撑”。她认为,目前需要有关部门提前释放信息,传递预期,并给出逐步延长的时间表。
胡苏云认为,要把可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可以采取的对策纳入到社会保险法,并考虑一个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及其养老金制度赡养费情况,将其作为选择延迟退休的因素。在制度模式上,需要确立现收现付的“缴费确定型”个人账户设计。
对于人们必然要考虑的延迟退休是不是“划算”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反对意见,胡苏云表示,领取养老金缴费年份也应设立一个区间。“最低缴费年份和最多缴费年份应该和最终能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挂钩,从待遇水平上更好地鼓励延迟退休和领取养老金人员。基本原则就是要体现‘多缴多得’。”
国外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措施。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探索调整申领养老金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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