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手续得这么办: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般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
针对部分市民对装修能否支取公积金的疑问,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支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据国家《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有关规定:大修住房是指需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由此可见,中修、小修、装修以及装饰等行为并不在大修范围,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
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
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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