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该办法主要解决两大难题:缴费难和转移难。过去缴费标准较高,许多农民工及企业难以承受,导致大量农民工没有参保。而该办法降低了缴费门槛,减轻了农民工经济负担。
【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农民工应参保
新规: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解读: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这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考虑到他们没有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参保费用由个人负担,经济上难以承受,因此,这部分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
新规: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
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解读: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养老金发放】缴费15年可申领养老金
新规:农民工参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由本人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申请,社保机构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农民工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解读: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只要履行了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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