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口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发放工作。
按照规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
符合条件者可领取
《办法》中规定发放范围为户籍地在我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
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超过16岁父母还未领取独生子女证将无法领取补助金。
补助资金已经安排到位
参加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同级财政将资金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符合领取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暂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垫支,年终根据资金决算审核情况,由省财政将资金下达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在职人员(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补助金由所在企业承担。
上述范围以外的西安市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与区县财政共同承担。目前补助金已经安排到位,可及时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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