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已出台新规,4月1日起,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新的政策措施实施后,农民工在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非成都市户籍农民工在养老保险上可与城镇职工享同等待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
城乡共创共享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自2003年以来,成都市在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中,围绕保障全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目标,按照“先按人员身份分类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然后逐步消除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在深化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着力构建“制度构架城乡统筹、待遇标准城乡衔接、经办操作城乡一致”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了城乡群众共创共享的社会保障机制。
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全面形成。通过先后建立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制度,积极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优化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成都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城乡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一体化等。
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日益扩大。截至2010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48.0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8.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86.6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79.7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72.31万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79.08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17.41万人、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参保133.3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增长。目前,全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87.5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新农合统计口径达到75%、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口径达到62%,加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到56.4万元、51.2万元,居全国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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