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550×0.9=1395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0+1395)/2×31.83%=468.70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3956.87/195=71.57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帐户前缴费年限×1.3%)=1395×20.08×1.3%=364.15元
5、过渡性调节老金:(110+工龄补贴)×70%=(110+32)×70%=99.4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468.70+71.57+364.15+99.4+33=1036.82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1、老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00.08×0.9=1260.07元
2、基础养老金: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20%=1400.08×20%=280.02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13956.87/120=116.31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帐户前缴费年限×1。4%=1260。07×20。08×1。4%=354。23元
5、过渡性调节金:110+工龄补贴=110+32=142元
6、过渡性补贴:(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280.02+354.23)×5%=31.71元
7、原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补贴+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280.02+116.31+354.23+142+31.71+33=957.27元
(三)新老办法对比,实际养老金
1、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1036.82-957.27=79.55元
2、发给高出部分的30%: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养老金×30%=79.55×30%=23.87元(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算数额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及以后退休的,完全按新办法执行。)
3、实际养老金:原办法养老金+高出部分的30%=957.27+23.87=981.14元
该职工领取的养老金为981.14元。
具体情况可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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