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柳州市民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柳州市民补缴养老保险费,已办理超龄参保手续的,须携带身份证原等相关资料办理补缴手续并重新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则到本人指定的银行网点填写登记表办理补缴登记手续并缴费。

  柳州市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正式实施。由于补缴政策和以往相比政策有所不同,什么类型的人员可以办理补缴,该如何办理,如何享受相应待遇,今天的劳动保障专栏将对新政策进行逐一解读。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解决了超龄人员、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员的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

  首先,从补缴年限上给予了很大程度的放宽,最早可从1987年1月起补缴,补缴年限越长待遇越高,比原政策的补缴年限(1996年7月1日)放宽了近10年。

  具体为: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柳州市户籍人员,无论有无视同缴费年限,最早可从1987年1月或从其原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补缴大约33000元至40000元左右。其中截止至补缴当月已经达到或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即可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至终身,每月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为800元左右。

  对于2008年已按桂劳社发[2007]248号文件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且已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往后继续补缴养老保险费至2008年办理核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月。这类人员虽然已经领取养老金,但待遇偏低,按照新政策,他们需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大约14000元至33000元左右,补缴后由于有视同缴费年限,重新领取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可达到1000元左右。重新核算待遇之前发生的退休费用,社保所与参保人员不结算、不补发。

  此外,2008年已经办理了超龄参保手续,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也可按自愿的原则,往前从1987年1月或从原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月起一次性补缴至其已开始缴费年月。这类人员去年已按原来的政策参保补缴了1996年7月至2008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如果按照新政策往前补缴,其缴费大约为3500元至9800元左右,今后每月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为700元左右。

  同时,按照我区原有政策,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以下补助和救济:

  1.丧葬补助费: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倍发给;

  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按退休人员死亡当月在社保机构领取的8个月基本养老金发给;

  3.退休人员所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供养条件的,每月还可以按规定从社保机构领取救济费。

  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未领完的余额部分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