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单位、哪些人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凡驻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全部员工(包括临时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各类自由职业人员,都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参保必须具备哪些手续?
答:①单位新参保:由单位如实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名册》(均须由单位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我局统筹科申报纳人统筹计划。
②个体新参保:凭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我局业务大厅申报缴费。
③企业职工了断劳动关系后按个体续保的:企业改制破产时必须先补齐欠缴的保险费,职工个人首次衔接续保的,本人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到我局业务大厅衔接缴费,以后续保缴费的,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直接申报缴费。
3、怎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①单位参保: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缴费基数(即货币工资收人总额)的30%按月缴费,其中企业22%,个人8%;
②个体参保: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破产改制企业了断劳动关系后以个体续保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按年缴纳。
个人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确定。养老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逾期不缴纳者,补缴时除要补缴利息外,还将依法按日加收2960的滞纳金,城镇个体劳动者每年的缴费时间为当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月十五日(为避开缴费高峰期拥挤,最好每年5-10月到社保机构缴费)。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职工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机构为本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按缴费基数的11%记人个人帐户,每年按个人存款利率计算一次利息且并人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个人帐户储存总额将作为养老金的一部分支付给参保者。
城镇劳动者在国内只能参加一份基本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除死亡、出国定居外不能退保,其个人帐户不能提前支取。参保者在达到退休条件前死亡的,个人所缴养老保险费连同利息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未领取完的剩余部份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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