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脱产学习、请长假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以及请长假的职工,其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
记者: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照本人出国上年在本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次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照上年单位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记者: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接续?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用人单位与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须在5日内将情况报告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领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已核准的职工原参保信息打印,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签章后,由用人单位代发给职工本人。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接续手续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记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记者: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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