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提法早在1996年已经出现。在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逐步开征社会保障税。在这之后,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也曾表示过,将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
201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求是》发文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近十几年来,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政府官员、学者和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但作为具体主管财税政策的部门高官,谢旭人是首位明确提出要开征社会保障税者。
在发达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普遍设有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社保资金,并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而中国的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主要是以收取社会保险费的形式构成社保基金,大多是在省一级统筹。因为各省自己分别在做,筹集和发放的标准也不一样。如果按社会保障税筹集资金,就要全国统筹。
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后,全国各地的征收水平和保障标准是否应一致,目前存在争议。比如,在中国台湾地区,社会保障税在不同地区有差异,但社会保障支出的标准是一样的,以起到了一个平衡的作用。
但是中国内地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很大,目前社会保险收费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标准,各省的差异很大。统一社会保障税水平和社会保障支出标准,都面临很多难题,也存在很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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