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养老双轨制”的民意不应再回避了
站在不同角度,对此事的评价会截然不同。但是如果跳出自身利益、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上来看,目前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现象,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只要存在这种现象,也有就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正当性与紧迫性。
在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存在“养老金公平”问题?关键在于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
在现行制度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但是,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低职工的缴费基数。如此一来,企业的负担减小了,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自然非常低。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国家为其划拨的养老保险基金,不仅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基数,而且还随着其工资和工龄的增长而增加。这样,如果同样拿着每月3000元的月薪,企业员工的纳保基数可能只有一两千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却是按照足额的3000元来计算,退休时的待遇差别又怎么能不大?
多年来,财政资源向城市倾斜,使农村与城市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系统。而在改革开放、国家财政大大充盈的情况下,在分配上却不仅没有拆除城市与农村两大系统的隔离,却反而在城市中又衍生出“吃财政饭”和“吃企业饭”两大系统,进一步强化差别。而在养老保障上,目前事实上是吃财政饭的城市人、吃企业饭的城市人、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农村人的“4轨”政策,政策的最直接效果,就是把市场风险层层放大地推向后三种人,因而与“吃财政饭”人群的差距越拉越大。
目前,一方面是政府对企业缴费监管不力,企业员工退休金更多被推向市场,个人账户余额任由其低;另一方面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加控制,导致国家财政为员工退休慷慨买单,个人账户余额任由其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关键不在于搞什么“谁向谁靠拢”式的人为拉平,而在于宏观上如何打破多轨制,建立一种市场风险的全民共担、动态管理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要按当地企业、个人的平均缴费基数,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这样一来,其员工个人账户也就不会高出太多,将来退休金上也就不会差距过大了。这样做,操作上并不困难,情理上也无懈可击——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来自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是全体社会成员承担巨大市场风险换来的,因此不能通过毫无限制的社保缴费,过多转化为个人退休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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