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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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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西安市9月底前缴纳的人员不收取利息,10月1日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由于参保人员缴得越多、缴纳时间越长,将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就会越高;凡个人打算在10月份缴纳养老金的,按照选择缴费档次的不同,相应需缴取一定的利息。

  2.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45周岁,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人员;(参保缴费起始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参保缴费起始日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由政府全额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财政补贴、其他收入及其利息。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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