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79号),对我省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为帮助广大职工对政策深入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郑其芳对有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解读。
问:什么叫做实个人账户?
郑其芳: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构成。由于目前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合并管理运营,当期征收的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帐户基金被用于支付当期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统筹基金严重挤占个人账户基金。做实个人账户,就是实行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别开户、分别核算、分账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
问:为什么要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郑其芳:一是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必须未雨绸缪,通过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及早进行基金准备,以承接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我国实行部分积累的资金筹措模式,也就是统筹基金现收现付,用于互助共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积累,用于职工个人未来养老。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养老保险没有资金积累,而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养老金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这样既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也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就必须做实个人账户。三是有利于我省实现转型发展。我省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老企业多,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二者比例已高达4:1,负担系数逐年加大,随着人口老年龄化加剧,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2006年9月,国家将我省列为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省,从2006年到2009年底四年时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我省做实账户资金36亿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西的关爱,为我省改善民生、实现转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做实个人账户的时间和范围有哪些?
郑其芳:按照国务院批复,我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从2006年1月1日开始。2006年全省统一按个人缴费比例的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2007年至2010年按4%做实,以后逐步提高做实比例。2006年1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做实;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做实,以后的逐步做实;2006年1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做实。
问:做实个人账户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当期发放吗?
郑其芳:做实账户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资金承担,中央财政承担所需资金的75%,地方财政配套承担25%。截至2009年底,做实个人账户财政补助资金已累计到位45。26亿元,做实个人账户不仅不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当期发放,而且大大增强了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支撑能力,为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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