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补缴养老保险费,得抓紧时间了!”5月11日,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提醒市民:按省人保厅的要求,7月1日后,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参保单位、职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补交养老保险欠费,将付出更高的成本。
据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2009年,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湘劳社工字〔2009〕36号文件(以下简称36号文件)规定,有欠费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有欠费或者中断缴费的,一律不再保留原来已申报的缴费基数,今后需要补缴的均以不低于办理补缴手续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为职工补记个人账户。
省人保厅考虑到邵阳市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职工筹资难度,已经将文件执行时间延长至今年6月30日,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补缴欠费,缴费基数将不再按历年核定的基数,而是按补缴时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这样补缴的成本将大为提高。
在政策执行上,由于省人保厅开发的全省统一的经办软件系统中设置了政策开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在业务经办中不能进行变通处理。
2001年起,邵阳市为加强征缴,确保发放
据了解,从2001年起,邵阳市为加强征缴,确保发放,允许困难企业下岗人员单独缴纳养老保险个人8%部分。但在去年,省人社厅在新的养老保险经办系统上设置了政策开关,单独收缴个人部分在新系统中不能操作。如果继续收缴个人8%部分,不但企业应缴部分不能减免,单位欠费越欠越多,以至影响职工办理退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