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中,新增“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带动其他原因的非住房消费提取量增加,其他原因提取4587.05万元,同比增加1291.42万元,增长39.19%。
本期用于住房消费的提取额占总提取额的71.91%。
市县保障房贷款超八成
今年第一季度,由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在商品房市场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贷款大幅增加,成为贷款稳定增长主要因素,降低了商品房贷款萎缩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同时也有力地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自住房的需求。
一季度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商品住房发放301笔,9886.7万元,占个人贷款发放总额的41.29%,比上年底下降了17.91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发放1003笔,14059万元,占个人贷款发放总额的58.71%,比上年底上升了17.91个百分点。
琼中、保亭、白沙、乐东、昌江、万宁、屯昌、东方和三亚等保障性住房完工率高、分配快,委托贷款发放和计划完成情况也比较好。在其贷款发放结构中,保障性住房贷款都在87%以上,其中琼中、保亭、白沙、乐东等县全部为保障性住房贷款。
儋州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贷款进展顺利,在上年首笔发放8000万的基础上,第二笔3000万发放手续已完成,将随着工程进度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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