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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补缴个人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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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养老保险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有关部门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补缴人群也涉及单位职工,即档案曾存放在职介或人才中心的单位人员。

  如何补缴:个人向存档机构书面申请

  通知规定,存档人员申请办理补缴手续时,需向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本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有关部门强调,这次补缴不强制推行,完全采用自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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