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形成“自然增长机制”
对城镇的困难居民来说,低保费现在成为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一个重要来源。去年底有个数字,全市共有城镇低保对象8.58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2.34%。2010年,我市通过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向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2亿元,这些钱跟1995年比,是143倍。
对于那些长年“吃低保”的人来说,他们会发现,低保的标准不知不觉地就涨了。他们的感觉没错儿。从1995年至今,我市低保已经先后12次提标,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420元,月人均救助额也从每人每月43元提高到238.11元。
在过去的5年里,我市出台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同时为消除物价过快上涨给居民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通货膨胀标准及物价评估体系惯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发布的每季度CPI情况,适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2009年以来,我市先后三次启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社会救助面窄难题得以有效解决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积极探索对低保边缘户、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事故、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导致支出过大,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建立普惠性的救助制度。
2009年末,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我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2010年被市政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0年3月,市县两级每年筹资2000万元左右,建立起由政府为主体、慈善组织参与的临时救助制度。
2010年,全市共救助城乡困难家庭3281户,救助资金1020万元。其中,救助非低保家庭1991户,占救助对象总数的60.7%,有效扩大了我市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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