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培部长告诉中工网记者,在《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由于养老关系包括医疗关系不能够顺利的转移和接续,使一些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还出现了大量农民工在离开就业地时退保的现象。据统计,2009年深圳市一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2009年退保的人次就有100多万。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保制度覆盖全民,我们制度设计是这样,实际上是不是能够真正覆盖全体人民,特别是流动性大的农民工,他们能不能被这个制度所覆盖?
这里面就关系到是否能解决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很多农民工还是不愿意参保的,这就会使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损害。
据记者了解,2009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暂行办法》,这次《社会保险法》把它上升到法律层面做了规定,明确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并明确规定要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这一规定不仅保证了覆盖全民的社保制度能够得以顺利实施,而且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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