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试点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险改革北京已先试两年
据了解,北京已于2009年打破城乡界限,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险制度。
2009年,北京市政府决定,在“新农保”基础上建立城乡居民养老险制度,将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的人员和当时已参加“新农保”的110多万人一起纳入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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