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仍然停留在地市一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指出,不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现阶段劳动力市场不统一、劳动者基本养老权益受损、养老保险费率总体偏高、各地负担轻重不一以及制度自身难发展等问题。因此,实现全国统筹不仅是推进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治本之计,而且已经刻不容缓。
何时全国统筹仍是未知数
“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通过法律不断调整和缩小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险水平差异,就应当在立法上尽量减少允许地方差别的规定,增加制度统一的规定。”黎建飞表示。他同时指出,虽然社会保险法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民统筹”的规定,却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时间表,如何落实仍是个问题。
在他看来,目前,全国统筹不可能一步到位,这一举措的实施仍将遇到很多阻碍。但从社会保障发展的长远目标来看,这无疑是一项利民便民,且有利于国家的改革。
林嘉也认为从社会保险法开始正式施行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目标的实现,这中间应该还会有一段比较长的距离。“我认为,目前最现实的工作就是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省一级统筹,在这个基础上把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到位,使退休人员能够正常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然后再从省级统筹逐步上升到全国统筹。”林嘉说。
杨燕绥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在他看来,三步变一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的全国统筹,不仅是符合制度发展规律、符合制度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的最佳策略,而且是解决现实问题与彻底摆脱这一制度实践困局的必由之路,已经刻不容缓。
中央政府宜在科学测量的基础上,着眼国家整体利益与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尽快将精力由推进省级统筹和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上,转移到强力推进全国统筹上来,毕其功于一役将是成本最低、代价最小、效益最高的方案,争取在2012年前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的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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