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后期处理方式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其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保人员户籍从本地迁往外埠的,若该地已开展新农保,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该地,达到享受待遇条件后,在该地领取养老待遇;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退保,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含政府补贴部分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市内迁出、迁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留在原地,达到享受待遇条件后,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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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静报道沈阳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已经启动,今年7月底前将首先完成各类企业有伤残等级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底前各类企业老工伤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已经按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继续按照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用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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