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比2009年有所上涨。昨日,记者获悉,我市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同时职工医保部分人员缴费额度增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也有所提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据了解,由于2010年鞍山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09年鞍山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所提高,2011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1650元,如果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每月缴纳养老保险的金额为最低缴费基数的8%,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为132元,比去年122元左右的缴费每月多缴10元左右。
职工医保部分人员缴费额度增加
据介绍,职工医保个人的缴费额度是在职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据介绍,由于每个人的实际收入不同,缴费额度也不同。
我市2010年的职工平均工资为27363元,月平均2280.25元,医疗保险每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0元,下限为1370元。
如果职工的收入为超过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这部分人2011社保年度个人缴费额度为每月136.8元,2010社保年度约为每月122.28元左右。
如果职工的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这部分人2011社保年度个人缴费额度为每月27.4元,2010社保年度约为每月24.46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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