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必须是在失业前按照《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
2.失业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其个人档案中要有《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殊工种名录批复》、《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两份材料。
以上材料没有或者不齐全的,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如果失业人员认为自己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但档案中没有以上材料的,则需找原单位解决。
失业人员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免冠照片(没有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申请。一般来说,符合条件并按时申请,材料齐全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因失业人员个人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延误审批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