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在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与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是用人单位为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被认定属于灵活就业和符合补贴条件,并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4050”及以上人员,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12%;“4050”以下人员,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
用人单位违规可举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上述单位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办理参保缴费有关手续。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对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对于参保单位或者参保职工虚报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知情者都有义务进行举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举报,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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