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
2009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将增加110元左右,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具体落实国务院十项保增长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人保部有关人士透露,由该部起草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总体方案,已经于2008年11月11日上交国务院。中央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的第八项提出,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了100元。人保部人士表示,并不会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增长水平,养老金人均增加110元,只是一个全国的平均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是以省为单位,要由各省分别计算各自的养老金增长水平和所需金额,然后上报人保部进行审核。人保部会根据其自己测算的各省数据,与各省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各省最后的养老金增长水平。
数据显示,中国政府已经持续多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参保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已从1995年的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
根据2007年8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到2010年将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继2005年到2007年,中国政府有计划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的第二轮上调。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再度上调。人均增加10%,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根据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263亿元用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2009年的增幅,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一个平均数,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根据2008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标准,人均增涨最高的省份为北京,每月增长200元,最低为安徽,每月增长55元。
全国统筹
农民有了养老金
养老保险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辽宁、安徽等7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
多年来,“县级统筹”给流动人口带来的种种不便日益明显———只要不能在一个地区工作、缴费15年以上,将来到了退休年龄就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参保者就要被清户处理。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将社保账户限死在一个地区,与劳动者的流动性特点形成了巨大矛盾。而清户同样让人郁闷。据全国政协委员倪豪梅透露,在广东一些地区,农民工退保时,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被沉淀在当地社会统筹账户中。退保使农民工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而且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众所周知,参保人的未来养老支付,是由个人、企业、国家公益保险三个部分共同组成的。从道理上讲,即使清户,也应该把这三块合计起来退给参保者。如果清户时只退个人缴费部分,当地政府则不仅侵吞了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费用,而且逃避了对参保者未来的“尽养”责任。倪豪梅委员对此概括为“只保不养,企业尽了责任,地方政府得了实惠,农民工丢了权益。”
社保形不成“全国粮票”,原因在于当前还属多数的以县级为单位的统筹,不仅财政范围过小,而且统筹地域又画地为牢,互不相通。表面上看,这是因为“分灶吃饭”形成的财政单位过小,归集能力太弱,管理手段跟不上。但是根子还在于民生意识还有差距,对此重视程度尚嫌不够。中国参保人数逐年扩大,这是政府“民生大餐”的重要部分。但是社保福利如果只是“地方粮票”,只限在当地享用,其含金量肯定大打折扣。因此,建立全国社会养老保险一卡通制度,让流动人口的保费一旦缴纳,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全国通用,应该像重视社保本身价值那样,当作一项必达目标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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