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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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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养老待遇的组成

  1.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

  2.选择缴费的老年人员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一次性缴纳时所选择的月缴费档次)两部分组成。

  以上两类人员(含青年、中年人员达到60周岁时)符合条件的,还可增发两项特殊待遇:一是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二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基本养老金。

  (三)领保人员到哪里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领保人凭银行存折(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 领保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应该办理哪些手续,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五)领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怎么办?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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