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参保人员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其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和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按照1计算。
从2011年起,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设3年过渡期,即:2011年参保人员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低于1的,按1计算。2012年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低于0.85的,按0.85计算。2013年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高于1的,按实际计算;低于0.75的,按0.75计算。
本市调整后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从2014年开始,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均按实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按照假设,你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为30年,2015年底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0%。调整后,基础养老金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计算:
第一个步骤:计算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2010年底以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均为1;
(2)2011~2015年月缴费工资指数为1.5。
第二个步骤: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所有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1×25年×12个月+1.5×5年×12个月)÷(30年×12个月)=390÷360=1.0833
第三个步骤: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6000元×1.0833=6500元
第四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6000元+6500元)÷2=6250元
第五个步骤:计算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1%=6250元×30年×1%=1875元
当然,这是按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0%计算的。如果你的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同样方法可算出你的基础养老金为2100元;如果你的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可算出你的基础养老金为1764元。
可见,调整后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以及晚领多得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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