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后缴费加收利息
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其中10月31日前缴费免收利息,11月1日以后缴费按照有关规定加收利息,不收滞纳金。医疗保险结算选择按照60%基数参保缴费人员,2011年度结算与2012年度预缴一并进行,时间另行安排。
就近缴费
往年已在银行和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缴纳过养老保险费以及2011年8月26日前已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可就近选择西安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其他托管人员到西安市建工路28A号二楼业务大厅咨询、缴费。须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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