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主持设计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包括三个要点:
一是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且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的保值增值。
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
“我们当时是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来设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秦说,这个框架基本上沿续下来,成为现在各地试点时制度设计的基础。
上述理念在一号文件中得到了完全体现。“强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明确了政府直接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设计之中,目标是确保满足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但政府分担责任的大小与分担方式、财务模式、监管与经办方式以及缴费与待遇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讨论并具体化。
养老标准不低于低保水平
“从试点方案来看,中央只给政策和指导意见,由地方操作实施。”郭建军说,农村养老的政府补贴部分,东部发达地区已经确定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一般只补贴中、西部地区。
在当天的专题论坛上,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将在下月的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给中西部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金。
这位政协委员估算,需要补贴的农村老人约4570万人,每人每月100元,一年不到600亿。他说,“这些老人给新中国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现在农村靠家庭养老已经靠不住了,财政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养老问题。”
“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建立这样一个养老制度,很迫切也很有必要。”但是郭建军认为,每月100元的养老标准太低,需要进一步提高。他说,针对特定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平均水平是1800元/年,作为共享制度的农村养老保险,其最低标准不会低于这个水平。
“《农业法》要求国家财政中三农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据此计算,去年财政收入6万亿,三农支出5000亿,还有1000亿的预算空间。”郭估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一旦建立,这部分财政支出就成为制度性安排,中央考虑到财政收入增长预期,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会从低标准起步,逐年增加。
他说,新农合开始试点时标准是50元,后来慢慢提高到100元,而且还要继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也将循此路径,在起步阶段中央会相对慎重,制定一个比较低的标准,以后逐步提高。”
至于2009年试点时缴费标准和预期支取的养老标准怎么确定,郭表示,这需要通过科学计算合理安排,还取决于国家财政收支情况,需要等全国人大会通过今年财政预算后才能最终确定。“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省区今年财政将出现负增长,中央财政可以调控的财力也有限。”郭估计,今年的试点范围有限,摊子不会铺得太大,养老金支取标准也不会太高,但肯定不会低于低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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