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农电工养老保险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劳动合同上对我国农村电工就没有一个明确身份界定,他们既不属于正式合同工,也不属于临时工,因此其切身利益如工资、劳保、医疗待遇等没有相关政策,乡镇电管站自1999年开始进行了农电体制改革,而改革又给农电工的管理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农村乡镇电管站改制为供电所

  当然我们应清楚这始终是指该农民工的企业养老保险帐户,但由于按民政部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同一个农民工还可能存在一个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从前面的阐述,你不难看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与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是两个资金渠道根本不同的载体,甚至在农民工回乡务农的情形下也不能帐户资金互通,从而事实上抹杀了农民工此前的企业养老保险,因此在这里需要提出注意的第三个问题便是: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与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在特定的情形下是否可以资金互流?据劳动社保有关部门人士介绍,这个问题也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就当前法规政策规定来看,答案是否定的,笔者认为由于两种帐户不能互通,事实上也使农民工的企业养老保险的办理成为不必然,或者说是一种“幻想的期望值”特别是对于企业,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笔者重申,前面的分析是针对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而言,由于这种保险的法定强制性导致在实践操作上的许多新问题,正是基于这些新问题的解决,笔者浅显的谈了以上看法。

  笔者认为,我国11亿农民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衣食父母,他们是勤劳而艰辛的,随着城市经济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走进城市,为城市经济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仅就电力行业的蓬勃发展来看,农电工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劳动权益应当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然而这不是一家企业,或一个行业所能左右的了的,这个问题需要国家根本改变某些政策认识,理顺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的法规政策,解决其中的缺陷甚至彼此的冲突,最终使劳动者不分城乡差别、地区差异享受到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阳光普照”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