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养老金五年间翻一番
为什么要缴纳(补缴)养老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好处?据了解,石家庄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展至今已二十多年了,广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普遍尝到了参加养老保险的甜头。
一是解除了下岗失业职工后顾之忧。相当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景气,进行改制或破产,被迫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因为有了养老保险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仍然可以和企业在岗职工一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改变了过去因离开了企业就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或因为企业效益不好而拖欠退休人员退休金的状况。
二是养老金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改善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近五年来,连续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2002年的人均557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均1141元,五年间翻了一番。
养老金今后还将上调
记者了解到,明、后两年还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据了解,对于提出补缴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与中断缴费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包括工资发放表、职工工作履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补缴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核定补缴年限和补缴金额,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办理补缴事宜。
中断6个月内不收滞纳金
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应参保未参保企业整体参保和因生产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单位整体续保,在2009年6月底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其经营情况,可适当减收滞纳金。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规定补缴滞纳金,不得减收。经审计、稽核、监察发现缴费基数不实、少报缴费人数造成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收。
减收滞纳金须经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未批准自行减收滞纳金和经审核批准未备案减收滞纳金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
补缴个人缴费部分,需补缴的利息不得减免。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利息,按建立个人账户后历年公布的记账利率的平均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按历年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个人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利息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的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利息计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建立个人账户时间起,为个人建立个人账户。
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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