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成都养老金计发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新人: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3000+3000×1)÷2×15×1%=4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60×15×12÷139=208元

  月基本养老金=450+208=658元

  中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假如李先生在2008年退休,缴费年限15年, 退休时为60岁,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平均每个月个人账户为160元,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为5年,他该领多少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00+2000×1)÷2×15×1%=3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60×15×12÷139=208元

  过渡性养老金=(2000+2000×1)÷2×5×1.3%=130元

  调节金=70×50%=35

  月基本养老金=300+208+130+35=673元

  ·特别关注·

  根据新办法,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月数分别比原办法增加了一个月。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