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期不申报、已做参保中断处理企业的补缴
各级社保机构与停保企业联系,联系不上的单位,可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在2009年6月30日前,可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29号文件办理补缴手续。
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政策
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2006年1月以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对于曾参保的企业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参保的,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断保期间按中断缴费处理。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在缴费查询期内,本人提出缴费基数不实,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属实的,由单位和个人补缴少缴、漏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个人改记缴费基数,并重新打印对账单。超过缴费查询期的不再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补缴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补缴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补缴人员基本情况初审并核定补缴年限和金额,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后,由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相关事宜。
缴费基数和计算指数
补缴1992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部分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记实际缴费年限。其缴费工资指数记为“1”;补缴1993年至建立个人账户上一年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缴费基数记录在中断缴费当年。其缴费工资指数按1.200取值;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补缴的基数记录在中断缴费当年,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缴费工资指数按实际补缴基数计算。
石家庄市养老金五年间翻一番
为什么要缴纳(补缴)养老费,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好处?据了解,石家庄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展至今已二十多年了,广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普遍尝到了参加养老保险的甜头。
一是解除了下岗失业职工后顾之忧。相当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景气,进行改制或破产,被迫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因为有了养老保险政策,下岗失业职工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仍然可以和企业在岗职工一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改变了过去因离开了企业就不能享受退休待遇,或因为企业效益不好而拖欠退休人员退休金的状况。
二是养老金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改善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近五年来,连续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2002年的人均557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均1141元,五年间翻了一番。
养老金今后还将上调
记者了解到,明、后两年还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据了解,对于提出补缴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与中断缴费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包括工资发放表、职工工作履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补缴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核定补缴年限和补缴金额,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办理补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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