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当了几千年,做梦也想不到老了老了国家还要给我们发钱养老!”10月15日,当嵩县木植街乡竹林村64岁的贾希显老汉,拿到写着自己名字的银行卡和存折后激动地说。当天,与贾老汉一道,木植街乡1046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现场,排队领取今年7至10月份240元的养老保险金共计251040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之后,嵩县的6万余名60岁以上老人也将陆续领取到国家发放的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
抢抓机遇,为民开启“幸福门”
国务院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牢抓住这个“民生改善、群众实惠”的历史机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牵头,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年12月,嵩县人民政府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申请,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1年县定“十大社会事业项目”。今年,根据豫人社农保【2011】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又再次提出了申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申请。2011年7月,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申报成功,标志着嵩县55万人民已经步入了社会养老的“幸福门”。
狠抓落实,为民修筑“幸福路”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一项全新的事物。为抓好落实,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人社、宣传等部门及各乡镇通过手机短信、电视访谈、喇叭广播、墙体广告、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开通咨询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据统计,全县共召开各类会议170余场次,参会群众达2.3万人次;先后发送手机短信18万条,散发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举办业务培训90余场,设立咨询点100个。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党和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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