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芝罘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获悉,烟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参加城镇居民社保的居民将同参加新农保居民一样,享受同等养老待遇,每年的集中缴费期也确定在三四月份。
参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新农保养老待遇一致
据芝罘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王主任介绍,自今年7月1日开始,烟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后,所享受的养老待遇将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一样。
据介绍,在该制度实施以前,城镇户籍居民也可参加新农保,不过退休后不能享受每月由政府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按规定缴费的情况下,就能够得到政府补助和基础养老金。
每年三四月集中缴费 错过缴费期不能享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资金筹集机制,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在集中收费时间个人缴费且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参保人给予补贴,目前政府补贴为10档定额补助:每人每年缴费400元补贴40元;每人每年缴费600元补贴60元;每人每年缴费800元补贴80元;每人每年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每人每年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每人每年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每人每年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每人每年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每人每年缴费4000元补贴400元;每人每年缴费5000元补贴500元。每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据了解,目前已经确定每年三四月份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集中缴费期,如果错过缴费期,或者是补缴其他年度的保费,则不能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