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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待遇水平提高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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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再次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为使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待遇水平提高的有关情况,记者专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还可以参保缴费吗?

  答:不可以。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再纳入参保缴费范围,可以申请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既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两项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衔接吗?

  答:可以衔接。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两项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折算,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但对于按15年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残疾人参保缴费有优惠政策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有。符合参保条件、持有残疾人证、自愿申请按5%比例缴费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缴费补贴;未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的非重度残疾人,给予50%的缴费补贴。

  ■残疾人能享受多少年的缴费补贴?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参保条件且按年正常缴费的残疾人,最多可以享受15年的缴费补贴。

  ■残疾人如何办理享受缴费补贴手续?

  答:符合享受缴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当年缴费补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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