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办法。”连续七年锁定“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2010年首次提出了“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的新思路。
2009年,旨在解决农民工“同城待遇”的社会养老保险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在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建设“农村养老院”,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开始从新农保的“广覆盖”层面向纵深发展,探索尝试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保障措施,以应对农村地区日益凸显的人口老龄化现实,逐步解决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保险业要积极争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大力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就在不久前召开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对全行业如是称。根据保险业2010年的工作计划,除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之外,监管部门将指导保险公司在产品、数据、理赔等方面,加强与社会保险“衔接”,支持上海开展“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加强对其他地方“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
基于“保民生、扩内需”的大局,刚刚过去的2009年,“三农”保险之一的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包括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即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在政策层面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
首先,旨在“保基本、广覆盖”的新农保试点正式启程。国务院于2009年9月初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试点目标: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范围普遍实施;到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这一新农保制度,探索建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种筹资渠道相结合的办法,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配合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措施,共同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时隔一年,两份中央一号文件动态揭示了新农保前所未有的改革进度。
另一项政策突破则是解决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同城待遇”。2009年2月,《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府相关部门正抓紧出台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明确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政策,维护农民工养老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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