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此,《达州日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梅。
一、《社会保险法》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为了这部关乎民生法律的顺利实施,贵局主要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以保障民生为主的基本法律。对于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局将通过在《达州日报》开辟专栏,做客“阳光政务”栏目在线访谈,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基本内容;宣传《社会保险法》关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险种的具体规定。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也把宣传《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宣传计划,针对不同对象,广泛采用各种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工作。让用人单位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为了帮助基层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准确、全面地理解《社会保险法》,我局征订了《社会保险法释义》、《社会保险法讲座》及《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选编》,作为统一的学习培训教材。并将分期分批对市属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公务员进行培训。
三是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社会保险法》,我局对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清理了与《社会保险法》相悖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并搞好新旧制度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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