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双限令”再作补充
这份细则名为《关于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后称《通知》),是记者从一开发商处获得,据他介绍这份通知是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拿到的。
记者发现,这份《通知》大部分内容在11月1日珠海市住建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透露,但是最后一项对于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说明则非常突出。
在10月31日出台的“双限令”第二项条款中,对于购房者的购买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香洲主城区内购房。”
而在11月2日的《通知》中,对这一条件作了更为严格的要求。“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所给的是累计数,一次性补交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也就是说,一次性补缴个税或者社保的将不予认可,即不能购房。
仍有中介代办补缴个税
记者随后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虽然该局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或者养老保险,但是前提比较苛刻,如需要5年珠海户籍、以前曾在珠海交过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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