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高新区将区医保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500元,参保人员的门诊个人帐户金额由每年100元调整到每年200元,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由50%调整为60%,并新增了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为特殊医疗救助对象,加大了保障力度。
此外,新增的意外伤害险和身故险,也使得参保人员因意外交通、刑事案件、人身意外等情况发生符合结付条件的医疗等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付。截至今年9月份,区医保基金累计为参保人员支付各种费用达1.97亿元,其中对3350名符合区医保救助条件的人员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基金746.12万余元。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看病负担,基本杜绝了老百姓因病致贫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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