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各省市开展得如火如荼,农村的传统养老模式将实现由“养儿防老”向“社会养老”的历史性转变。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了缴费标准和可享受的养老待遇。
现在农村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而事实是,由于家庭与经济关系产生的矛盾,部分老人即便养了儿也难防老。新农保的核心是,年轻时缴一点,国家补一点,年老了(满60岁)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本+息)÷139再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东昌府区作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其参保范围是,辖区内农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岁的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东昌府区目前符合条件的这一群体近50万人。
这一群体分两部分,其一,实施新农保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不过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其二,4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另外,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1元。
按照国家规定,新农保的筹资模式是,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的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可即时缴费,也可将钱存入指定银行,由银行代扣代缴。
市、区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就补,长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100元档)的养老保险费。
国家为每个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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