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民不敢进医院看病,小病靠忍、大病靠拖,现在大不同了!”长沙县跳马乡的村民罗福盛告诉记者,现在患小病就在家门口的卫生院治,患大病也敢进省城大医院了。长沙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像罗福盛这样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享受着与“城里人”看门诊住院的同等待遇。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长沙市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以来,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共享着城乡一体化的“幸福民生”保障。
医保
城里人乡里人看病住院同待遇
岳麓区桔洲新苑小区的陈玉仁娭毑,曾是湘江上傅家洲的渔民,之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洗脚上岸”没几年,身上小毛病也多了起来。治疗这些小病小痛,陈娭毑没有舍近求远,家门口的观沙岭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有全科医生坐诊,看个病走路来回不用10分钟,关键是看病的“性价比”高!原来,在这里,居民门诊医药费实行总额控制,单笔门诊的费用都控制在40元以内。在这里的坐诊医生万俊告诉记者,为避免过度医疗,他们严格执行常见普通疾病的用药范围,由“按盒”开药改为“按粒”开药。
在长沙,像陈娭毑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去年以来,长沙市率先在全国探索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4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做到了农民按城镇居民标准享受待遇、城镇居民按农民标准进行缴费,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居民共享的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同时,去年12月,长沙市在包括观沙岭在内的12个街道,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参保居民每年门诊医疗费用限额600元,基金和个人各自付50%。该项举措推行以来,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国家人社部的充分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据悉,这项举措将从今年12月起在全市城区普遍推行,越来越多的“陈娭毑”将可享受到 “城里人”一样的门诊和住院待遇。
截至今年10月底,长沙市城乡居民参加医保人数达502万,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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