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退伍军人的优待问题。
区民政局回复:目前,国家对退伍回乡的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有“带病回乡定期定量补助”、“参战、参核”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两大类,退伍军人能否享受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应根据其档案记载的原始资料而定,并非所有当过兵的人都有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患有《军人残疾评定标准》中所列举的不易治愈的慢性病种,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评定残疾等级,回乡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加过对敌作战(剿匪),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参战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加过核试验,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参核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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