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也是社保“五大险种”重中之重。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八成农民工表示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这两年很多地方出现农民工退保现象,仅深圳2007年退保人数就达80多万,达到全市参保人的近1/5。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其实是冲破养老保险地方利益格局和各种“壁垒”,对于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对于发挥养老保险的规模优势,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推出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这一养老保险新政可概括为四大亮点:一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二是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三是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四是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笔者以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多时的制度层面的症结和难题后,下一步要着手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四大关键性的机制问题:一是养老资金筹集机制,通过解决资金筹集难题来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未富先老问题;二是养老资金转移和运用(投资)机制,通过促使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增殖来解决其稳定可持续问题;三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监督防范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和建立一整套监督制度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养老保险的区域协调机制,通过大力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来解决城乡统筹、区域均衡、人群公平等问题。
从养老保险资金筹集角度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如果没有完善的养老体系,大面积的公民养老及老年人生计难题,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来承担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是资金缺口的压力。应对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尽快健全养老保险筹措机制,统筹社会多方力量,降低购买成本或风险,激发公民投保的积极性。如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门槛”,改变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方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做法,吸引更多人参加养老保险。
从养老保险资金征缴途径看,应将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解决现在有些地方实行的税务代征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两种方法,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统一的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从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统一性出发,应明确由一个部门统一征收,并严格遵循“谁征收、谁负责”的原则。
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殖和监督检查看,投资的原则是安全优先,在保值基础上实现增殖;监督的原则应该是公开、透明以及保证它的安全性,关键是怎样加强外部的监督,并理顺几个监督部门的相互关系。完善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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