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怀远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一次性大病救助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并实行二次救助。在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由于救助程序简化了,使患大病的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2011年1至10月份,财政部门及时将393.96万元的救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急需救助的1213人手中。
四是高度重视安置、优抚工作。
近年来,怀远县不断深化退役士官、士兵安置政策, 建立了退役士官、士兵自谋职业安置保障金专户,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鼓励城镇退役士官、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行政府扶持、货币补助的安置办法,并做到按新标准规定,及时兑现补偿金,极大地调动了安置对象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县财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足额安排资金,确保退役士官、士兵补偿的落实,使他们都凭自己的一技之长在本地创业,或赴外地工作。2011年上半年,县财政拨款312.2724万元用于发放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官、士兵118人的自谋职业补偿金。其中,退伍士兵71人,发放补偿金142万元,退役士官47人,发放补偿金170.2724万元。
2011年四个季度,怀远县落实三属抚恤补助375人(次),落实残疾军人抚恤补助1185人(次),落实复员军人补助1596人(次),落实参战参试人员补助1859人(次),落实带病回乡人员补助6162人(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138.64万元。
五是加大社会养老和社会服务机构财政投入力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怀远县社会养老和社会服务机构数量却相对较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怀远县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以民生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向省、市争取社会养老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全力打造适应和谐社会需求的集社会养老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民政项目园,以此来提升社会养老和社会服务保障水平。
自2011年5月至10月底,各级财政已投入1295.8万元资金用于怀远县民政项目园建设。民政项目园区位于涡北新城区新安徽省荣军医院东首,规划用地面积约120亩,总投资2.6亿元,规划建设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综合敬老院、光荣院、新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救灾救济物资储备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等13个社会养老和服务设施项目。经省、市、县发改委、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2011年已开工建设的有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光荣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总建筑面积达27408.4m2,可新增床位84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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