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闽侯农村居民,但在福州市区生活,能否以城镇灵活就业形式参保?
卢林:根据闽劳社[2002]文414号文件精神,农村居民不能以个人身份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如果就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供职的企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网友:原为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现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机关事业制度养老保险?若改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原多缴部分怎么处理?
卢林: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辞去现职未领取补偿金)后,其人事关系转入福州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代理后可接续机关事业制度养老保险。若领取了补偿金,档案寄存福州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保管的,则改为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后,若改为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保留在市机关社保中心缴费的人员,补贴费总额为:改制时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0.6%×180。退休时月补贴标准为:补贴费总额÷180。月补贴按月随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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