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2010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开始发放
从山东省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2月15日起,烟台将开始陆续打印并发放201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对账单”到哪领取?
据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职工属于“在职职工”、“挂档缴费人员”的不同情况,领取对账单的方式也不同。属“在职职工”的,由所在参保单位到社保征缴大厅领取,再发给职工;实行劳动事务代理的“挂档缴费人员”,其个人账户对账单应到挂档所在的劳动就业办或人才中心领取。领取后,如核对信息无误,应粘贴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相应页面。
“对账单”能显示那些社保信息?
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是维护职工社保知情权的有效途径。通过领取并查看个人账户对账单,职工可以详细了解自己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并能通过缴费比例计算出公司每月代扣的个人承担数额。职工还可以通过对账单了解到本人在实行个人账户后(1996年起)的累计缴费月数及个人账户累计滚存额等信息。
每月单位该从工资里扣多少社保费?
很多职工并不清楚社保个人须承担的数额。据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企业职工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或“五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负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职工个人每月应承担的社保费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出来:个人承担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2010年为10.5%,2011年为11%)。如:某职工2010年的月缴费基数是2000元,那么,单位每月应从职工工资中扣掉2000*10.5%=210元,如多扣,单位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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