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京工作缴满15年可领养老金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表示,外地人员在京工作,在京的实际缴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后,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目前,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近800万人,包括在职的缴费人员,和已经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以人员结构划分有三类:主体是和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有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职工,还有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2005年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北京市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明年,北京将上调基本养老金。具体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预计在今年底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按规定,凡是在该市行政区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计账规模、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上都是统一的。但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有一定的区别。从缴费比例上看,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8%,其中单位缴20%,个人交8%。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是个人存档,个人缴费,没有单位缴费部分,比企业当中的个人要多,相当于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20%部分完全由个人缴纳,所以只需缴20%,而不是28%了。其中8%是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被保险人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全部计入其中。企业交纳的部分和个人账户主存额的利息也将进入个人账户。同时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如果被保险人在本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他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当保险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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