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受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2003年前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等相关经历,现为扬州市区户籍的未参加养老保险并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受理工作已进行。

  2003年前为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但户籍必须在本省。

  两类人员参照执行

  2003年前为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2003年前为城镇户籍,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二问

  申报要提供哪些资料?

  不同身份认定方法不同

  享受政策的主要有两类人群,这两类人群的身份究竟该如何界定?

  据了解,符不符合条件不能靠嘴说,关键还得看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含外省(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料,有完整原始档案的提供原始档案,没有原始档案的,提供可证明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企业招收录用合同、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